送交者: 秋水 于 2005-4-04, 11:14:50:
回答: 看看北京大学中文系学术论坛是怎么删贴的!!! 由 秋水 于 2005-4-04, 11:12:49:
就北大中文论坛- 美学版2.23突然大量删帖事件 几个学者的公开信
北大校训——博学 审问 慎思 明辨
就北大中文论坛- 美学版2.23突然大量删帖事件 几个学者的公开信
尊敬的唐版主:
北大的校训之一是“明辨”,何以明辨?真理愈辩愈明。此次贵论坛上展开的美学大讨论关系到中国美学的未来走向,作为学术论坛,保持学术公正的立场,至为重要,只要不怀有偏见,就不会对不同意见打压、删除,应该有“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是坚决捍卫你讲话的权利”的雅量。最起码的,也得尊重别人的劳动。
并非“论坛”版主不能有一定的贴帖要求。但必须合乎学术探讨的大原则;有何“非常举措”,最起码也要事先公布、告诫、警告。突然有针对性地大量删帖,无论如何,违反学术探讨的底线,是比贴帖者的所谓“无理取闹”,更加等而下之的行为,必须道歉。
水平的高下,判別的标准不能从亇人的好恶和所属派系出发,否则论坛岂不变成了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何必打着北大的旗号?这次所删的都是属于你们宣称的所谓理由吗?我们应该享有知情权,知道被删的理由,岂能一删了之?最起码说贴帖者水平低,根本不能成为删帖的理由,那应该由高水平的贴帖者来引导、纠正、反驳。但高水平的“学者”千呼万唤就是不出来,而一蹦出来的却是一个“抡板斧”的。难道以“删除键”代替“笔杆”,就是所谓“高水平”?
(就我们记忆所及,这次被删的文章中,有北大知名教授金开诚先生的意见,有上海市美学学会秘书长姚全兴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教授祁志祥博士、上海交通大学教授黄伟力、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汪济生博士、江苏扬州大学分泰兴校区副教授中华美学学会会员肖世敏、广西民族学院副教授张国安博士等等的文章,其中许多都曾全部或局部地见诸公开出版物或报刊。请问是否这些也归于低水平、或无理取闹之列?如是,那么请告诉我们,什么时候,你们拿出高水平的文章来?否则,请说明删除理由。对于其他“低水平”的文章、言论,也请拿出“高水平”的批评。)
我们不知道,这一不作事先通告,突然针对性的大量删帖,是版主个人所为,还是北大中文系整个学者群的“同仇敌忾”“万众一心”的协商决定?但我们要求知道。并且我们相信,这不符合北大的学术探讨传统和精神。北大不是少数人的北大,是中国的北大。如果你们几个人不能继承北大的精神,那么我们就来维护她。
“北大中文论坛”以我国文科最高学府为背景,应该能够成为一个不错的学术平台。它以现代网络科学技术为手段,能够成为高速的学术信息集散地。有利于新鲜的有创造性的学术思想,突破学术腐败、学术因循、学术派系、学术既得利益者,以及时空隔阂等等因素构成的羁绊、桎梏,加速学术思想更新周期。
但现在我们有些失望。
不过,网络学术世界是开放的、多元的、多家的,并不是几个人就能够“一键定乾坤”的。我们可以让更多的论坛讨论你们的这种做法。但既然美学版版主表示可以接受讨论“异议”,我们就把自己的异议传达给你们,并希望在阳光下操作,给我们一个公开的答复。
2005-2-24 04:4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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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世敏先生:
您以及几位“学者”在论坛上的表演,我们管理人员一直在关注。经相关版务人员讨论决定批量删帖,原因是你们完全在学理框架之外讨论问题,导致美学版严重偏题,违反本论坛站务交流处所公布的管理条例和发帖须知。突然批量删除,使得你们没有时间做好备份,是我们的疏忽,也是因为论坛没有建立严格量化的处理机制,而且也没有删帖通知备份的先例,因此给你们造成的不便,我们表示抱歉。但你们公然违反发帖规则,以水帖充斥版面,给论坛版块造成极大的混乱和偏差,这次删帖还保留了你们的基本观点,已经是出于对你们最起码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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