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mirror 于 2005-5-24, 01:57:56:
回答: 田兄啊 由 桂铭 于 2005-5-24, 01:26:10:
大约“政治”上讲9/3合适。如果仅仅局限在“法理”上,也没有什么可以“争”的,看条例上的规定就是了。但是那篇文章的本意是讲“历史”,而且还是要“纠偏”,这就要细论、要摆脱“统治工具论”式的“历史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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