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Yush 于 2007-05-16, 21:49:20:
西译起诉状:
原告查阅教育部发言人2004年第32次新闻发布会的详细讲话内容并没有见到教育部发言人有被告所引用的内容。在教育部2004年第32次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对于新闻单位强调:“我们媒体从业人员,更要讲良心、讲责任,因为我们媒体的声音范围之大、之广,不是一个点,是一个面,诱导甚至误导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对教育的选择,浅而言之,是对广大人民群众不负责任的表现。深而言之,就是丧失良知,道路沦丧的行为。”
西译二审答辩状:
被答辩人的上诉状在舍掉新闻工作者这个主体后,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把“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帽子戴到了答辩人头上,可见用心良苦。……新闻发言人这段言论所指向的是媒体从业人员及其对教育的误导活动,其对象和行为是清楚的,即使在事例中提到了洛杉矶时报的排名文章,也不能说明是误导公众。……关于“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评价是对媒体从业人员误导教育需求而言与答辩人无关。
方舟子二审答辩状:
2.在2004年12月10日教育部2004年第32次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将“西安翻译学院排行榜”事件列在对“深而言之,就是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行为”举例说明中。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在说“如果我上面说的这些是道理,道德空泛,我下面举出几件事,可以证明我的论点”之后,先举了“美国最大远程教育网”的例子,后又举了“关于西安翻译学院被评为中国大学排行榜第10名”的例子。
……
显然,对“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行为”的告戒、谴责是针对所有“诱导甚至误导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对教育的选择”的“从事教育工作的同志们”和“媒体从业人员”的,而“西安翻译学院排行榜”事件正是负面事例之一。
终审判决书:
从教育部发言人的讲话内容上看,“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行为”所指向的群体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同志们和媒体从业人员,并未明确指出西安翻译学院排行榜事件就是“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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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判决认可了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讲话指向“从事教育工作的同志们”而不仅仅是西译所认为的“媒体从业人员”。同时,终审判决却认为讲话“未明确指出”西译,这和西译的所谓“并没有见到”同样荒谬:西译是闭眼说假话,法院是睁眼说假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