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劳工保护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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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Hirsch 于 2005-12-21, 16:20:59:

未曾想在不太冷静的心情下在本坛仓促发的小帖“看《南方人物周刊》之阴险”被方舟子送上了新到(在此谢过方舟子改硬伤的功劳和苦劳)。事后读来其中的论证确实有很多不严密之处,惭愧惭愧。

本人自认为一贯坚持“事实加逻辑”的信条,然而用两个多小时写出的、仅一千多字的、临发前还草草看了两遍的小文,竟然硬伤软伤数处。由此也更加理解人物专访的被访人必须要审稿的必要以及何老和方舟子被黑媒体算计后的愤怒。其实即使是那些受过严格训练的职业政治家,也可能随口说出“希拉里是条母狗”那样的话来。如果碰上刘天时那样的黑心记者,抓住一句两句不严谨的话,加上断章取义和傻牛扇情的手段,想整任何人都是不难的。在此呼吁任何人都不要再给这些已知的黑媒体任何糟践人的机会。

关于中国矿难频发的问题其实只是中国劳工保护问题的一小部分而已。而劳工保护问题更多的是个政治问题,全面细致的分析应该是政治家的事儿。我们这些理科呆鸟们,似乎只能摆摆事实,用逻辑的方法来分析一下这团乱麻到底有多少头绪。

首先是对劳工保护的立法,以及对各行各业劳动保护的具体条例。我没有研究过法律,所以这里没有我什么发言权。南京工业大学安全工程研究所所长崔克清曾在《人民日报》上撰文,对德国如何用立法,检查和保险三道防线有效地预防工伤事故作了客观的介绍(http://npc.people.com.cn/GB/28320/52624/52625/3947946.html)。

说到检查,也就是执法,就涉及到由谁执法,执法的力度问题。新华社记者郑汉根在《为什么德国煤矿少矿难!》一文中曾提到德国国家安检部门的不定期检查,即国家行政机构的检查。第二个有效检查则来自德国的工会。德国工会势力极大,而且有法律来保证工会的权利。我所在的公司,工会就进入了董事会,企业招人、裁人都要得到工会的认可。任何员工利益与雇主利益的矛盾如果被激化都可能引起罢工,甚至引起整个行业的大罢工。第三个检查则来自保险公司,这在崔克清的文章中有很详细的介绍。在德国即使是对普通房产的保险,保险公司也会为确定保险费率派人来检查建筑材料及电线等安全隐患。另外保险公司还有一些条条框框来规范雇主不能太残酷地剥削雇员。例如,今年初曾有几个同事早上5:00驱车从500多公里外的总公司到我们分公司来办事,到下午三点钟事儿就完了。虽然他们很想马上回家,但老板不让他们当天驾车回去。因为如果你一天内工作超过十个小时,万一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将会拒赔。那时如果上法庭,则肯定够公司和那个让你回家的老板喝一壶的。

但有了“立法,检查和保险三道防线”就能保障工人了吗?套用包不同三哥一句,非也非也。那三道防线,到现在还只是纸上谈兵。真正保障工人安全的还得靠呆鸟们热爱的、用科学和技术设计制造出来的、实实在在的、得用大量金钱购买的机器设备。我没有下过煤矿但曾参观过德国的盐矿,也曾多次在电视上看过介绍德国煤矿安全保护的纪录片。在郑汉根的文章中曾提到氧气袋、无线发射器、灭火装备、监控中心及“由密密麻麻的粗钢条和水泥层固定”的“宽敞坚固的”巷道。郑文中没有提及的至少还有对矿区地质情况的科学勘探、井下密布的瓦斯及粉尘探测器、科学设计的通风设施、用液压机械及钢板和水泥预制拱固定的掌子面以及价值动辄百万千万乃至上亿欧元的大型采矿及运输机械。

另外国家整体经济实力以及受其影响政府制定的福利政策也直接影响到劳工保护的实施。在德国象采芦笋这样的活基本上没有德国人干,因为太累了(在中国这肯定是农活中的轻活儿,本人在当年学农劳动中割过麦子割过稻子挖过渠)而且给的钱不够多。如果累死累活一天比闲逛一天只多几瓶啤酒钱,谁干呢?让德国人口叼油灯,肩挑手挖地采煤,恐怕没有几十万欧元的月薪是找不到人的。前几天有几位不愿领社会救济的德国东部的瓦匠,到冰岛工作没几天,就因为工作时间太长(每天十至十二个小时),雇主提供的居住条件太差(六七个人一个单元,两人一个房间)及雇主不及时付工钱而回到德国继续领社会救济了。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往返冰岛的机票是社会福利局用纳税人的钱提供的。在此,我作为中国人,向在危险条件下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矿工们致敬。

到此,如何保障矿工安全这团乱麻基本上被理出了几个头:立法,执法,保险,工会,设备和社会福利。除此之外新闻监督,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和对个人生命的重视程度也肯定可以粘上几根麻丝。看来问题的复杂程度大大超过人们一眼能看穿的程度。那摄影记者娄林伟在这个问题上对何老开牙,其勇敢还是应该表扬的,无知者无畏嘛。

那么中国矿难频发,到底是哪些环节出了问题呢?大家可能会说所有方面都出了问题。

立法及工会问题涉及政治制度,不是“科学”能解决的,在此略过。也希望大家爱护新语丝网,不要在这里讨论。如果歌颂一下毛泽东刘少奇如何领导安源大罢工的,则应该问题不大。

工伤保险,在德国是雇主必须付出的成本。但还没有听说哪位在国内的朋友由雇主投了这样的保。而在小煤窑舍命挖煤的矿工有这样保险的机率肯定是零。在当今中国骗子满大街昂首阔步而“警察”视而不见的国情下,我要是保险公司的老板,打死我也不敢在中国开这样的险项。

没有工会,没有保险,在中国安全检查就只能靠政府了。中央政府起码在管理层次上对此环节是非常重视的,可惜大多停留在频频发文的水平上。而正是在这个执法环节,腐败可能给矿工的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在国营大矿上,如果检查者受贿,则检查的力度可想而知。而政府对私人小矿的安全检查则似乎宽松无比或根本无力去检查,如果政府官员再是投资人之一,那检查就只是一句空话了。

以上方面虽然是矿难频发的原因之几,但本人实在不能得出这些是主要原因的结论。我个人认为穷才是最主要的原因,国家穷,企业穷,矿工们更穷。在这里并不是想贪何老之功,因为何老并不认可《南方人物周刊》刊出的采访。如果用德国的安全标准来要求所有的煤矿,世界上不被封的恐怕不多,在中国肯定是一个也没有。如果要求所有煤矿都必须有德国煤矿同样的安全措施,则世界上能营利的煤矿恐怕只能剩下几个露天开采的特大型煤矿。如果大家同意我以上的假设,那么钱这鬼东西对煤矿安全之重要就不证自明了。至于中国老百姓之穷,引用一句何老的话“为什么工人能接受较低的工资、较危险的条件?老百姓不是傻子,他们不是不知道啊。那为什么还接受?因为不接受活不下去。”

但政府应如何逐步解决这些问题呢?现在网上骂大街的帖子多,提建议的帖子少。只会骂街而提不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法,那必是个傻牛无疑。在国外这样的人恐怕在任何“单位”都难以混过试用期。

如果你是负责生产安全的官员,你能做些什么呢?

我所能想像的是在国家和工会制度的问题上我和各位看官一样无可作为。在立法问题上要尽量大声疾呼让所有残酷剥削工人的生产方式成为非法并且对违法的人要让他们倾家荡产牢底坐穿。要求各行各业制定出符合国情的安全标准及实施细则。用经济和行政手段加大对国有大矿安全检查的力度,关闭无财力保障工人安全的小煤矿。推动政府对社会福利制度的改善,让极度危险的工作至少要有相应的报酬。支持“新语丝”这样对社会诚信大有所助的网站,尽快建立起政府权威的打假机构,并确实保证对作假者的惩罚。由此改善社会的诚信度,使得有一天所有中国的劳动者都能象德国工人一样有一份工伤保险。个人认为这些都是在基本不改变社会制度的前提下,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逐步可以实现的(对此假设拍来的板儿砖本人一概不接)。

实际上温家宝政府已经作了一些我所希望看到的工作。比如官员必须从私有煤矿撤资,这堵住了官员伙同资本家残酷剥削工人的路。加大对遇难矿工的赔偿则一方面提高了矿难对矿主的成本,实际上等于相对降低了矿主对安全投资的成本。另一方面,要企业保证至少要有能赔得起的现金和财产,则开矿的门槛就提高了很多,由此减少矿难率极高的小煤矿。如果传说中的取消城市农村户口的差别真能成为现实,则让中国所有的穷人都能得到最基本的社会福利就看到了曙光。这些措施都是可以实实在在减少矿难的手段,希望它们能得到真正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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