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自如 于 2005-2-09, 18:33:03:
回答: 何作庥"老虎吃人,该不该打"的悖论. 由 hah 于 2005-2-09, 15:37:47:
“以自然为本”是一句漂亮的口号,但如果不想只停留在空洞的口号上,那首先要说清楚到底提倡干什么,怎么干。
如果说“以自然为本”就是“不造成结构性改造”,那何为“结构性改造”?修建公路铁路算不算?开垦农田发展水利算不算,开采石油挖掘矿石算不算,这些都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行为,是不是都不能干啦?大自然自己老搞“结构性改造”那又怎么办?地震,海啸,火山爆发,冰期往复,大自然从来没有停止过变化,地球上的生物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进化适应。如果说所谓的“结构性改造”就是破坏,那大自然早就自我“破坏”的不亦乐乎了。
有人说何作庥所提的问题是网上拌嘴的小技巧。且不说网上辩论的方法是否就不能登大雅之堂,单就他的问题而论,其实不过是质疑这一纸口号的可操作性而已。如果说打虎不违反以自然为本是因为打虎没有对自然造成“结构性改造”,那么我们可以继续问:如果洪水大至要淹没城市村庄,要不要修建大堤挡住?这算不算“结构性改造”?如果土地赶不上发展,能不能象香港新加坡威尼斯等等一样填海造地?那算不算“结构性改造”?类似的问题还可以问许多。如果“以自然为本”主义者一一回答可以,那和“以人为本”主义者的主张有什么区别?
更重要的是,姑且承认“以自然为本”是切实可行的倡议,我们还是可以再问:那么为什么要“以自然为本”呢?是因为不证自明的“自然”真理呢,因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宗教感情呢,还是因为这个倡议有益于人类自身的长远利益,因此也就实际上为了“以人为本”呢?
提倡环保是绝对应该的,但要明白基於何种考虑,为了什么目的。否则就会象绿色和平主义那些极端的组织一样因果颠倒,变成盲目的迷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