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鱼屋,葛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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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bluesea 于 2005-3-02, 22:05:31:

俺不是说“信仰nothing”不成立,俺只是说这和“信
仰Sth”完全是两回事情。甚至很可能相反的事情。坐家里
,坐飞机。不能说都是“坐”,就是一回事吧。根本不搭
嘎对吧。有人说那就把他归为同一行为的集合里好来。但
这个集合是“信仰”集合,然后在把否信仰拉进,然后说
你看否信仰也是信仰,这不是自己胡拉,这是人造矛盾的
错误对吧,跟葛观提到罗素悖论完全没关系,罗素的问题
的是讨论自己是否可以作为子集。没有说元素可以父集合
比较对吧,如果(1,2,3)是集合A,B集合是(3),没
人会说A集合等于B集合是吧。即便A可以(假设)做为自己
的子集和B比较。这时作为自己子集的A依然是1,2,3,和做
为A的另一个子集的B(3)依然不等,对吧。如果自己不能
做为子集的话,那就更不用谈了对吧。所以这是不是和罗素
悖论根本没关系啊。和镜子的争论只要把这里的3换成空集就
可以了。


所以把信仰上帝和什么都不相信,归于“人类的思维方
式”集合,这样比较贴切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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