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FF及其他朋友请进,关于袁腾飞、“仇恨教育”和“美国法律”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文傻爱科学 于 2010-05-10, 00:48:59:

JFF真的很让人失望,狂妄自大没有礼貌,自称会辩论,可是除了用脏话骂人,没见她摆事实讲道理地好好说过话,当别人想跟她正经说话的时候,她就躲闪逃避(大概是自知理亏)。她用了一个词儿“仇恨教育”来形容袁腾飞,还提到美国法律如何如何……,我当时就感觉这个词儿不对劲,两次向她讨教,她却避而不答。我只好自己动手去查找相关的资料。

我英语不行,也不在美国,做这件事比较费劲。下边的说法,可能有错误偏差,希望大家及时帮我更正。

其实看到“仇恨教育”这个词儿,我立刻想到的词儿是“hate crime”,我猜JFF也是从这个词儿联想、生造出来的“仇恨教育”。hate crime这个词似乎在美国比较普遍了吧?记得《SOUTH PARK》有一集就叫这个名字,维基百科上也有这个词儿的解释“Hate crimes (also known as bias-motivated crimes) occur when a perpetrator targets a victim because of his or her perceived membership in a certain social group, usually defined by racial group, religion, sexual orientation, disability, class, ethnicity, nationality, age, gender, gender identity, or political affiliation.

很明显,hate crime指向的是特定的人群“a certain social group”,针对某个个人的仇恨行为,是不能称之为hate crime的。

那么,“仇恨教育”“hate education”也应该类似吧?


维基百科上没有hate education,我跟一个美国同事问,他也没听说过这个词儿。我google “hate-education ”, 得出的结果大部分跟我们说的主题无关,都是关于学生痛恨学校教育的事情。有两个似乎可用:

一个是http://www.americanthinker.com/2008/04/palestinian_hateeducation_cont.html,题目是《Palestinian Hate-Education Continues巴勒斯坦的“仇恨教育”在继续》,讲的是巴勒斯坦学校中,学生被教导去仇恨以色列人。

另一个是视频http://video.google.com/videoplay?docid=-8185075730679252720#,名字是《Israeli Hate Education以色列的仇恨教育》,内容与上一个基本相对,是讲以色列的孩子们被教育去仇恨阿拉伯人。

从这两个例子来看,“hate education仇恨教育”这个词儿的含义,与我的猜测基本符合,与hate crime类似,都是指向特定人群的,针对某个个人的,不能称之为“hate education仇恨教育”,例如,巴勒斯坦的老师教育学生去仇恨以色列人、以色列的老师教育学生去仇恨阿拉伯人,这可以称为“hate education仇恨教育”,但是老师教导学生去仇恨某个人,是不能被称之为,“hate education仇恨教育”的。

现在我们说袁腾飞。我先要说明,他的视频我看了一些,或许不全。从我看到的来说,他确实给了毛很多负面评价,有些词儿比较脏,似乎他也对某些制度进行了批评(我记不清楚了),但是他似乎没有对某个特定人群进行过批判辱骂。如果按照上边我们说的“hate education仇恨教育”的定义,他的行为构不成“hate education仇恨教育”。

当然了,这个词儿如果是JFF生造的,她也可以自己给下定义,非说“老师教育学生去仇恨某个人也是仇恨教育”——那我也没办法。

咱们在这里聊天,自然会有分歧,对一个词儿也可以有自己的定义,但既然JFF说到美国法律,那我们还是要遵循公认的定义吧?

先说公认定义的“hate education仇恨教育”,我跟美国同事问了一下,他在美国也当过多年的教师,他跟我说,这种行为当然是不好的,如果老师发表种族歧视言论,宣扬种族仇恨,可能会被开除,但一般不会涉及到法律。

正像这里某位朋友说的,民事案件的起诉很容易,有法可依或无法可依,都可以起诉,至于法院是否受理、受理后能否胜诉,那是另外一回事儿了。但是JFF说“我如果是检察官,就立案调查袁,依法对他进行刑事起诉”,涉及到刑事案件,就是国家机器的行为,必须要有法可依。至于美国的刑法是否有“教师不得进行仇恨教育,否则将被判处N年监禁”的条文,我也不知道,问美国同事,他也不清楚。这个问题,留给对美国法律熟悉的朋友来解决吧。

上边说的还是公认定义的“hate education仇恨教育”,如果不是这样的“hate education仇恨教育”,比如袁腾飞的行为,就更不可能涉及到刑事案件了。否则美国教师讲二战,评价希特勒的话,不知道有多少老师会被抓进监狱。

我不想像运运们那样动不动就说什么“民煮自由”,但是老师上课,尤其是历史课,必然会涉及到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正面也好负面也好,我认为他们有这个权利,不管正确与否,都不能限制他们的言论自由。


JFF提出“在美国不触犯刑律吗”的问题,却举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来,十分可笑。确实,中国教育法里边还有“毛泽东思想”,国内的法律状况如何,大家心里都清楚。中国宪法还说公民有言论自由呢!与其说中国教育法,大家还不如干脆喊几声“毛主席万岁”算了。

欢迎大家来参与讨论,希望JFF不要再脏话骂人,好好说话,认真回答我的质疑。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