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恐吓方舟子事件,肖传国为什么主动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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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羽矢 于 2010-09-03, 17:05:50:

本人三年多前写就《举报:恐吓方舟子事件的幕后指使嫌疑人——肖传国》。当时肖匿名在网上发帖,公布所谓真相,但始终未以真实身份“澄清”。

肖传国在网上“马甲风起云涌”,网品恶劣。例如,针对他的一个马甲WWWW,有网友曾调侃说: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103403&select=&forum=1
送交者: 唐吉诃德观光团 于 2009-11-18 01:21:37
老老年的时候俺问你WWWW是不是你的马甲,俺记得你当时坚定地说不是。那么俺恭喜你成功收复马甲的使用权——估计是学生秘书工作人员的马甲如今你用了。

为避免肖传国“坚定地说不是”,本人迟至今日才公布《举报》一文。

那么,肖为什么直到今天才以真身跳出来为恐吓方舟子事件“承担责任”呢?原因有二:

1. 彭剑律师敲山震虎,点明“肖氏反射弧”利益集团为怀疑对象之一。自称拥有神源医院30%股份的肖传国当然坐不住了。

2. 方玄昌、方舟子先后被袭击,据报道已经并案或两公安分局正在协调办案。两“方”共同的揭露对象是肖传国,两案合并,必然涉及当年的恐吓案,肖传国因此以诬陷方舟子报假案的方式主动出击。

肖传国这么干,难道不怕引火烧身?其实,他还是有一定的底气的:恐吓信之所以是恐吓信,就在于他肖传国肯定没在上面签字画押,即便方舟子将恐吓信公示,他肖传国仍可继续狡辩、继续污蔑。

但是的但是,肖传国公布的录像本身,已经确凿地证明了送信人的恐吓行为和恐吓话语。而且,肖传国当年对送信过程的描述,更是疑点重重、漏洞百出。

漏洞越来越多。例如,当年的“美国律师……香港的合作伙伴……北京的送达公司……侦探公司”的送信环节,现在已经简化为“自己的朋友上门送传票”了。

想自圆其说,难!

附:

成都商报报道:
http://news.sina.com.cn/c/2010-09-04/041518064724s.shtml
肖传国在接受采访时说,他的依据是2007年,自己的朋友上门送传票的时候,方舟子报案称自己被威胁。

肖传国当年的描述:
http://www.hust.org/forum/A0/p1/html/1527.html
虽远必诛! 中国侦探将美国法庭传票送达方舟子手中
散仙谷http://www.webjb.org/webjb/sanxian/
送交者: 搬运工 于 2007-02-04 17:52:14

昨天, 美国律师来电来E通知:中国侦探已于周四下午将美国法庭传票送达方是民手中.如此,诉讼将顺利地按部就班进行.

自从在纽约联邦法院立案以来,已按程序递送传票等2次,均未果,因方在美并无职业、居所, 因此,我的律师通过他们在香港的合作伙伴,聘请北京的送达公司给方是民送传票,可是,他那最近给武汉法院的国内居住地址(西城区佟麟阁路62号新华社大院 11号楼810室)是假的!后来,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北京聘用侦探公司,居然盯到了方舟子的住处,直接将传票塞到了方的手中!

据说,方只把门开了一条缝,很惊讶有东西送到,并拒绝接受,但送达人往其手中一塞,侦探公司的人则在旁录像。。。哈哈,这可是典型的American Way,所谓`国际惯例`是也:-)))

30天不请律师回复,按原告所诉求缺席判决(Default Judgement)。Ditto, 100万美元可买多少Alura? 俺得算算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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