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具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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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fuzzify 于 2010-10-04, 15:52:33:

回答: 对程序正义是监督是对“寻衅滋事罪”保持应有的非议 由 OldMountains 于 2010-10-04, 15:33:14:

我建议国内的人应该找一些人大代表联名要求法院对故意杀人未遂,故意伤害罪的定刑应综合考虑,而不是仅仅考虑伤害后果。

或者找法律界人士联名给人大,法院写信,提这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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