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张据说是神圣的投票权,对绝大多数的美国人其价值不到100美金。
假设出200美金给某人,换来剥夺某个公民的投票权利,有多少人愿意拿这200美金?没有多少人愿意。同样类似的人权不会有多少人愿意放弃:迁徙权,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去调查给多少钱能够让公民们放弃这些权利?只有弱智才会相信“不到一百美金”。
事实是即使加到100万美元恐怕也没多少人愿意到中国,伊朗,古巴去当这些国家的国民。反过来说倒是符合常识:哪怕花费数十万美元,几百万人民币,也有很多中国人愿意当美国人,即使抬到100万美元,200万也是一样,只要他们能出得起。
占人口总数一半以上的8亿中国人民早在上个世纪末就率先民主自由起来了,开始享受着美国式的民主选举自由自治,村官民选村民自治
无需多说,违背事实,根本是放屁。但可以从另外一个层面说,假如能够限制上级权力对村一级的控制(目前村上基本无权),达到某种自治程度,那么农村的问题将有少许的改进,即使大环境仍然很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