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军队里这种事太多了。军方的审讯过程显然有重大瑕疵,许多民事庭里不会发生的事,在军法审判下都有可能发生。只是这个案子出了人命,才如此受到社会关注。而且江的运气特别不好,发生了许多致命的巧合,比如沾了他体液(当时被草率认定是精液)的卫生纸出现在命案现场,真凶又确实有精神方面的问题,加上军方急于结案,最后“凶手”的帽子落在当时最“方便”的江国庆头上。
十多年前,台湾台湾直肠外科名医雷子文的独子雷政儒死得也很莫名其妙,社会上多认为是他杀,但是军方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只好不了了之,以自杀结案。雷子文最后伤心自焚而死。他的女儿,雷政儒的姐姐,是我的小学同班同学。
这个案子,会让台湾社会再好好思索死刑存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