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里养,因为经济上无法负担,养不了那么多,阉割猫狗可以理解,但也并不高尚,还是为了人类的利益而残害动物。
手术基本是无痛的,猫狗可以当下回家。不能说是残害。其实是为了猫狗的后代好,无限制的话大多是“自然”冻饿而死。
》对流浪猫做阉割似乎就没必要了吧?它们在街道上生活得挺自在的,也没给人类增加负担,为什么要阉割他们?理论依据何在?
理由同上。减少它们的数量不是因为给人造成多大的负担或麻烦,是为了让它们的后代少受罪,是人道的表现。(发达国家才如此,不发达国家顾不上或不在乎)
》如果是阉割后找人收养,倒依然可以理解,理由和上边第一段说的一样,但是他们做的,是把流浪猫阉割后再放回街道上去。
怎么找人收养?SHELTERER 已经满到不得不每月执行安乐死
他们说是爱猫,可是阉割的行为,是想把流浪猫种族灭绝么?
COME ON, 离灭绝十万八千里呢,而且根本不是阉割的目的(目的已经上述)
》记得这里的那位大侠说过,这些动物保护主义者做的事情,还是以人类为中心来思考的,或者说,用人类的思维来猜测动物的想法,那么,阉割流浪猫的行为,又是基于什么出发点呢?如果问这帮人,如果是他们自己,让他们选择“自由自在地在街上流浪交配繁殖”和“被阉割后被人包养”,他们会怎么说呢?
阉割理由上面已经说过了。至于把人跟宠物等同,我看没法跟你沟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