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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 传·

                 (一)               

  俺以前心中有个大谜团:犹太人那么多,为什么只有耶酥去印度留学?读了
网友唐郎的贴,俺才恍然大悟,原来耶酥最初的用意也许不是去学佛。他出生时
来了三个东方老头,赞他有帝王之相,并送他许多礼品,大概其中就有一张去东
方的地图。耶酥懂事后他的父亲约瑟夫和母亲马丽娅还经常给他讲这个故事,并
拿出礼品为证,使得耶酥真的产生了要当犹太国王救民于水火之中的念头。耶酥
一天天地长大,跟着父亲当了木匠,但当帝王的预言却连实现的影子都望不见。
当时的社会状况使得耶酥产生了严重的危机感,而这张地图又给了他可以解决危
机的希望。每天晚上干活回来,他都要拿出这张地图,在烛光下(当时还没有用
电)仔细端详,抱着脑袋苦思冥想,希冀能找到救国救民的答案,但总是一无所
获。最后忽然有一天他福至心灵,想到那几位老头留下地图,明显的是要自己凭
着地图去找他们。于是他立即收拾好几件替换衣服,也没来得及与父母辞别,就
乘着月夜出发了。象是初恋的少年要去见女朋友,心中充满了抑制不住的兴奋与
喜悦,忽然觉得这世界也变得美好起来,天下也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望着刚刚
升起的皎洁的圆月,他又禁不住嘲笑自己以前的愚笨,这目标一直就在眼前,何
以自己能一直视而不见呢?

  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来到印度。让他非常失望的是这儿并没有三位老人,
他只好一边乞讨一边继续寻找。找了好几年也没有找到,但在这期间耳濡目染他
学到了许多佛教的知识,也看到了佛教的精神使得印度人和平共处安居乐业。是
不是佛教就是他要找的东西呢?他开始研究佛经。里面的许多道理让他赞叹不已
,回国后一有机会就讲。具体讲的佛教里的内容,都被他的弟子们记在《福音书
》里。

                 (二)               

  网友呆头呆脑提到“基督教比较依赖外律”,俺却觉得“喜欢律外”才是基
督教的根本特点,老喜欢干涉外人的信仰,也不先思考一下别人的逻辑,一上来
就断言别人错了,接着就要别人跟从自己的信仰。自己信就信吧,干吗总要采取
威胁利诱一切手段让别人也信。《新旧约圣经》的主题是完全相反的,《旧约》
里的中心思想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充满了血淋淋的暴力,也害得犹太人
不能与周围的人和平共处。耶酥为了寻找救国救民的真理,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
间去了印度,学到了另外一种态度:“爱”。他如获至宝,立即回国宣讲:

     "You have heard that it was said, '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 But now I tell you: do not take revenge on someone 
     who wrongs you.  If anyone slaps you on the right cheek, let him 
     slap your left cheek too. ...You have heard that it was said:'Love 
     your friends, hate your enemies.' But now I tell you: love your 
     enemies...(Matthew 5:38-5:44)

理由是什么呢?他接着说道:
    so that you may become the sons of your Father in heaven.  For he 
    makes his sun to shine on bad and good people alike, and gives rain 
   to those who do good and those who do evil. (Matthew 5:45)

  这让人想起佛教里最常见的比喻:“佛光普照,甘霖普露”。从《福音书》
里对答的内容看,耶酥是一智慧很高的人,但他从印度学来的“爱”及理由却与
原旨形似神非。佛教里讲“爱”一切人,但却不爱你的敌人,因为爱的理由是大
家本是一体,根本就没有敌人。佛教里更没有所谓的好人坏人,只有好事坏事。
如有坏人的话,那坏人做了一件好事又该如何处理?他是变成好人了或是没变好
?

  犹太人的脑筋极固执,心胸极狭隘,不知是不是耶酥没能克服自己的缺点,
或者他只是在照顾他的同胞的缺点,也许更可能的是两者兼而有之,耶酥最后宣
扬了一种具有犹太特色的佛教,这就是《新约》的内容。但上帝创世说与佛教博
大的胸怀是格格不入的,表现在耶酥身上就是一种极为矛盾痛苦的人格。他一方
面说要爱一切人,要爱你的邻居,爱你的朋友,爱你的敌人,一方面却又不能容
忍不同的意见,特别是当他认为自己是为别人好而被误解的时侯,所以一遍又一
遍地咒骂法利赛人,说他们是毒蛇的子孙,要去地狱受永远的煎熬,并为此受到
罗素的遣责,说一位真正仁慈的人不会这样津津有味地一遍又一遍地讲地狱。犹
太人信奉早就存在的旧约,坚信自己是上帝的宠儿,耶酥在生时也一直以拯救犹
太民族为己任,对其他民族总有点歧视。比如在马太福音第十五章他说到:

    "I have been sent only to the lost sheep of the people of Israel."
    and "It isn't right to take the children's food and throw it to the
    dogs." (Matthew 15:24-26)

  直接就说犹太人才是上帝的子民,别人都是狗。注意那时侯的狗可没有现在
的社会地位,是任人宰杀的。到他死时他才省悟到犹太人既不高贵也不高明,完
全辜负了他的一颗忠心,这时他才将眼光望过以色列。这方面俺的论证还有好多
,但因时间关系,俺只再多说一句话:耶酥对《旧约》也是持颠三倒四的态度,
因为一方面他感觉到《旧约》带来了犹太民族的全部问题,所以他不停地修改《
旧约》的教义,另一方面他又必须依靠《旧约》提供自己改革所需的权威,所以
又不得不维护《旧约》。后来邓小平的行为总让俺想起耶酥。

                 (三)               

  大概俺前生是个基督徒,所以今生仍残留着干涉别人信仰的习惯。所幸的是
俺很懒,也无什么狂热,因此既不愿意讲太多的话,与别人喋喋不休地争论,更
不会因别人与自己意见不同就叫嚷他们要下地狱。——尽管俺是相信有地狱的。
所谓的地狱就是自己的感情。做错了事侵犯了别人,讲错了话伤害了别人,觉得
后悔内疚,痛不欲生,就是地狱里的各种酷刑的煎熬。大宋年间丐帮帮主洪七公
受不了这种折磨,忍无可忍,拿刀剁了一个手指头心里才恢复平静。不过,洪七
公因此落了个“九指神丐”的美名,以一小指头换个神丐当当,这笔生意做得还
是蛮划算的。当然,做了坏事不一定就进地狱。按钱钟书的说法,没有心或虽有
心但却乌漆墨黑的人与有最高尚良心的人一样心安理得,因为他们做起坏事来不
动声色象无机体,富有效率象机械,从不知道反省。也有可能他们总在做或总在
琢磨着怎样做坏事,分不出身心来反省。一般人就没这么幸运了,贪小便宜做了
一点坏事,便疑神疑鬼老怕组织上发现,一听见敲门就出一身虚汗;耍小聪明讲
了一点俏皮话损别人一下,别人早忘了,自己却耿耿于怀,老后悔得罪了别人。
人做事总会出错,讲话也总会讲错,那什么事都不做,什么话都不讲,总可以了
吧?结果又错了,因为有许多事是责任,是必须做的。比如有人攻击进化论是谬
误,方舟子坚定地反击,就“是一个科学工作者、一个追求真理的人所应有的积
极态度。”(见座山雕《炮打基督教》一文。该文经常以无耻下流之语言,演绎
高尚微妙之真理。望大家都能抱着“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的态度读一读,
也算是这辈子没有白上网一趟)。其实呢,人做错事不仅应该,而且必要。说应
该,是因为一个人有了错误才会让人相信,有句英文谚语就叫:

    A man without any vice is not to be trusted.

  本来man是人的泛称,但现代的女权运动者学习中国古代公孙龙的“白马非马”
理论,坚持“女人非人”,凡是人有的东西,女人必须单独另有一份才满意。为
了让她们也满意,俺将上面的话略作修改再为她们另讲一遍:

    A woman without any vice is not to be trusted.

  所以人有错,才能让人相信,才会有朋友。《围城》里董斜川、方鸿渐仍愿
做赵辛楣的朋友,就是因为赵辛楣还没有成为无过的圣人。说必要,是因为犯错
误是人的成长过程。汉语里有“吃一堑,长一智,”的说法,这一堑不肯吃,智
又从何而来?在俺家乡小孩子走路摔了跤,大人总要鼓励说“跌跌肯长”,意即
多摔摔跤才会长得快长得高。妥思陀耶夫斯基的《罪与罚》里宣扬的主题就是人
只有犯了罪,在思考、悔恨的烈火中才能净化自己的灵魂,才能蜕变入一种新的
幸福的存在。《论语》里第五篇《公冶长》及第六篇《雍也》是给孔子的弟子们
写鉴定,对颜回的评语是:“不迁怒,不贰过”。“不迁怒”就是上班时受了老
板的气,回家后不会冲老婆发火(or vice ersa,在家时受了老婆的气,上
班时不会冲伙计发火)。“不贰过”就是同样的错误不犯两次,只犯一次。听起
来不难,做起来却很不容易。特别是“不贰过”,世界上的错误千门万类,要一
样一样地犯一遍,得要多少时间?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咬紧牙,发扬“愚公移
山”的精神,一辈子干不完,下辈子接着干。一辈一辈地干下去,总有功德圆满
将全部坏事干完一遍的一天。仿佛现代读学位的人作完了试验才可以写论文,到
那时,才可以修成罗汉或成佛。按热力学第二定律的说法,宇宙的熵总在增加,
世界变得越来越乱,越来越丰富多彩,可做的坏事也越来越多,成罗汉或成佛也
因此越来越难。在释迦牟尼时代,修个罗汉比现在念个硕士学位还容易;被内定
晋升佛位,也就是与现今的博士学位相当。原因就是因为当时可干的坏事太少。
据释迦牟尼讲,经历了多少世,他才找到机会嫉妒毁谤别人一下,另一次是敲了
琉璃王子鱼头三下。象现代的抢银行之类,当时的人听都没听说过。

  做完了试验并不等于拿到学位,干完坏事也并不是立即成佛。要想拿学位还
得写论文,要想成佛也必须修行。如何修呢?就是“戒、定、慧。”首先就要持
戒,戒“杀盗淫妄”。在家居士(仿佛积极靠拢组织的群众)要受五戒,沙弥(
仿佛青年团员)要受十戒,比丘(仿佛正式党员)要受二百五十戒。这些戒都是
关于具体的言行,还容易守。到了修菩萨行(仿佛模范党员),邪念一起就是犯
戒。由戒而生定,守戒守得习惯了,自然而然地就如《论语。颜渊》篇里讲的那
样:“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大学》里的“知止而后
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则是描述由定而
生慧的过程。慧了以后是“省”了但却没有“内省”,而且也无法“内省”,因
为按照《心经》“省”了以后就不再有前后左右内外之别,也不再有时间、空间
、能量、物质、意识等等的差别。

               (四)                 

  其次,基督教也不是依赖外律。《旧约》里犹太人依仗自己是上帝的宠儿,
根本不顾律为何物,依靠偷盗、打劫、谋财害命而发家致富的例子就不少。《新
约》里耶酥要求众人也象佛教里一样戒“杀盗淫妄” 

    Do not commit murder;  do not commit adultery; do not steal; 
    do not accuse anyone falsely.  (Matthew  19:18)

有时甚至按菩萨戒严格要求大家不许动歪心:

    Anyone who looks at a woman and wants to possess her is guilty
    of commiting adultery with her in his heart.  (Matthew  5:28).

  但因为考虑到犹太人自私的特点,他只好无情地阉割佛教的原义,承认有自
利,鼓励自私,多次以许诺丰富的回报以及最终进天堂为诱饵引诱大家守戒。在
实践中,自私的特性更是得到充分的发挥,上帝不是被当作立法者,而是被当作
垃圾桶。干了坏事良心不安,去教堂向主忏悔一通,就可以将坏事转到上帝头上
,将自己的思想包袱扔给上帝。基督教里的上帝脾气暴躁,俺非常地理解同情,
如有人将俺当作垃圾桶,俺非变成撒旦不可。总而言之,基督教不是依赖外律,
而是流行外泄,——将罪恶都泄到上帝头上。只守上帝十诫的说法,更是荒谬。
首先如方舟子所言,上帝立的戒法远超过十条。其次,不知那位学神学的朋友是
不是学基督教,如学基督教,则《新约》的重要性至少不应轻于《旧约》,而在
《新约》里,耶酥根据佛教的精神对《旧约》的教义早进行了大规模的改动,有
的规矩放宽,也有规矩被收紧。收紧的例子有:不可离婚;不可动邪念;不要敛
财等。放宽政策的地方则有:按佛教方便行事的原则,不必守安息日(The Sabbath
was made for the good of man;man was not made for the Sabbath. Mark :27)
,所以星期天您不仅可以用微波炉,想生火做饭也没关系;按佛教里众生平等的
原则,上帝被下放到与人民平等的地位,爱人民与敬上帝同等的重要(请参见马
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七至三十九节)。

  耶酥只是通向某一终极目标的道路、桥梁。这终极目标就是世人常说的绝对
真理,但耶酥自己并不是绝对真理本身。释迦牟尼讲法四十九年,最后总结说他
一句法都没有讲。真理好比天上的月亮,他不能将月亮拿在手里给我们看,而只
能将月亮在哪儿指给我们,但他的手指头并不是月亮。耶酥也不是月亮。

               (五)                 

  读了《楞严经》,深为其中论辩所折服,对佛教心向神往,不禁有点儿动心
,想将来退休了也去当和尚。但看了些别人对佛教的评论,又不禁气馁。好象是
蔡元培说的,当和尚需要过人的智慧与勇气,“非大丈夫不能为之。”

  “丈夫”里的“夫”是指男性。根据“丈”的含义,“丈夫”可以有两种意
思。如果“丈”是指距离上的一丈,“丈夫”就是婚姻中男方,即《神雕侠侣》
里裘千尺说的一丈之内才是夫,一丈之外就不再是“丈夫”。她自己的丈夫跑了
,完全是因为她的名字起得不好,千尺就是百丈,百丈之外哪里还有什么“丈夫
”?“丈”也可以是指身高一丈,此时“丈夫”就仅是指成年男子。所以并非结
了婚才能当男子汉大丈夫,不然说“天下美女如云,大丈夫何患无妻”的人岂不
是立志要犯重婚罪?另外“大丈夫光明磊落”也不应只是已婚者的专利。--尽
管未婚者确实有更多的不诚实的趋向与必要,因为根据Jane Austen的观察:

    Marriage is, of all transactions, the one in which people expect 
    most from others, and are least honest themselves. ("Mansfield Park", 
    Chapter V)

  尽管中国古代的尺小,一般成年男子也还是只有六、七尺高,武松是山东大
汉里的高个儿,据《水浒》记载,也只有八尺高,仍不满一丈。那为何仍将成年
男子简称为丈夫呢?显然是用了四舍五入的计数方法,凡超过零点五丈的全进为
一丈,不然很精确地说某人是零点六五丈之夫就不是讲话而是绕口令了。也并不
是每位成年男子都有资格当“丈夫”的,如武松的哥哥武大郎,身高不满五尺,
就没有人将他当丈夫看,首先他的太太潘金莲就不将他当作丈夫。将成年男子称
为丈夫,尽管有这种数学上的理由,但最终叫丈夫而不是尺夫,仍免不了有夸张
的嫌疑。不过,从六、七尺一跃而为一丈,这便宜并不算赚得太大,——比起一
伸脖子就成了“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丈夫们还是不得不惭愧自己的微不足道
。只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与天一样高了,仍不是最高的。李汝珍所著的
《镜花缘》里就提到有人比天还高出半截,“只好低头弯腰十分委屈地活了一辈
子。”人太高了不舒服呀,所以水往低处流,俺也总往低处走。《道德经》里评
价说“上善若水”,意即最好的、最完美的做人品性就是要象水一样。水有什么
优点呢?不正是“下流”吗?《孟子。告子上》里更是明确地说道:“人性之善
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性本善,就如水总是要下流一样。所以俺不上流做绅士
君子,只立志下流当“无赖”。下流之后,即使没啥别的好处,至少天塌下来时
砸不到俺,有站在高处的方舟子等人顶着。

  “无赖”就是从不抵赖,既不抵“赖”自己有错,也不先承认有错接着又将
错的原因“赖”到别人头上。为什么俺能当个无赖呢?是因为俺无耻。俺不想干
啥坏事,所以心里坦然,错了就错了,没有耻辱感,即“无耻”。《中庸》第二
十章里子曰:知耻近乎勇。意即“知耻”有点儿象勇气,那什么方是真正的勇呢
?俺自己的体会就是无耻。当然无耻只是无赖的必要条件,如不懂道理,即使无
耻了也仍会耍赖。辛弃疾《清平乐·村居》里说他“最喜小儿无赖”,其实小儿
只是无耻,赖却是常有,要什么东西不给就躺在地上声嘶力竭地嚎叫,吓得听的
人肝胆俱裂。

  “大”则是形容一个人志向高远、道德高尚、学问渊博、智慧超群。俺虽忝
为丈夫,但俺既无耻又下流,“大”字还是不敢妄称的。象俺这样的无赖也出家
,岂不是要教天下出家人笑掉牙齿,——看牙医那么贵,俺可不愿意让出家人为
俺破费。所以俺又只好将出家的心愿收拾起来。

(寄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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