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罗竖一:方舟子与《南方周末》不妨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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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伊犁 于 2012-06-25, 16:40:15:

回答: 2012年06月25日 环球时报:社会需要方舟子这样的“啄木鸟” 由 伊犁 于 2012-06-25, 15:27:04:

http://comment.scol.com.cn/html/2012/06/011010_1004184.shtml


引用:
方舟子与《南方周末》不妨对簿公堂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12-6-25 16:26:57)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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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竖一
  在中国的职业打假人中,方舟子无疑是声名远播。但对无数的国人而言,方舟子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打假人”,却越来越模糊。

  譬如,2012年6月21日的《南方周末》告诉我们, 2011年4月,孙海峰发微博称“我下载几篇相关论文验证过,(方舟子之妻刘菊花论文)确有大量抄袭”。随后方舟子开始在网络上征集孙海峰的论文,宣布要打他的假,5月,方舟子宣布: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孙海峰2007年发表的论文《略论传统美学中的“自然”观念》与某学院方波、季红丽老师2004年发表的《由“自然”之道和“虚静”说看〈文心雕龙〉中的道家存在》论文大量雷同。事实却是方波、季红丽参考网络资料时没有注明,事后当事人在与孙海峰的电话中已经表示了歉意。类似这样的事件让很多人大跌眼镜。

  如果仅就此来看,方舟子式打假,实在太小儿科了。

  然而,方舟子打唐骏和李开复等社会名流的假,却是有板有眼,且大获全胜。

  但是, 2011年3月30日《法治周末》用四个版面刊发了《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一文。2012年2月22日上午,方舟子状告法制日报社名誉侵权一案在朝阳法院开庭。方舟子要求该报社删除网站上的涉案文章、刊登道歉信,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可是,法院裁定驳回原告方舟子的起诉。

  面对2012年6月21日《南方周末》四个整版的相关新闻报道,方舟子也很快就撰文反驳:韩寒及其支持者(包括南方报系的媒体人)喜欢说我对韩寒代笔的论证是在“构陷”韩寒,其实他们自己才是构陷的高手,本期《南方周末》(2012年6月21日)以头版头条和四个整版的篇幅发的两篇关于我的报道,正是构陷的杰作。

  显然,方舟子自认为其本人是受害者。但是,纵观方舟子所撰写的《<南方周末>是如何构陷我的》一文,却发现在相关段落中仅说孙海峰怎么怎么着,然不直接回应他妻子刘菊花的有关论文涉嫌抄袭的问题。

  而2012年6月25日《环球时报》发表题为《单仁平:社会需要方舟子这样的“啄木鸟”》的评论员文章指出:最近几个月方舟子成了众矢之的,上周末一家报纸用四个版的篇幅载文质疑方舟子的打假方法,将对他的批评推向高潮。与很多被他质疑的人相比,特别是与韩寒这样有号召力的意见领袖相比,方舟子显然不具有强势。我们认为,方舟子有点像中国社会的“啄木鸟”,在中国学术造假成风的今天,他的存在有大的合理性。中国社会上的造假行为、包括学术造假的情况仍很严重,但打假者越来越少,方舟子大概是硕果仅存的“打假名人”,这是值得社会反思的。也许社会应当对方舟子这样的“啄木鸟”多一些宽容和保护。鉴于方舟子的总体弱势地位,社会舆论公器不应直接卷入,帮助方舟子的对立面对他进行打压。

  毫无疑问,这是一篇力挺方舟子的“雄文”,甚至可以说这是一篇向以《南方周末》为代表的南方报系发出的“檄文”。当然,该文自称“环球时报一直在‘方韩大战’中保持中立,今天也一样。我们继续对方韩二人的对错无意见。我们写这篇文章不是挺方舟子,而是挺允许方舟子们依法存在的环境。”

  而2012年6月25日《成都商报》发表的评论员文章则认为,如今,互联网上的撕裂现象,也许并非坏事,它至少告诉我们,私人打假是靠不住的,必须回归制度打假的轨道。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社会不再需要方舟子,而只是说方舟子式打假可以休矣。事实上,只有在有效的打假制度轨道上,方舟子们才能更好地发挥“啄木鸟”功能。

  综上所述,笔者罗竖一认为,方舟子与《南方周末》不妨对簿公堂。否则,面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之社会舆论现状,无数中国老百姓难以搞清孰是孰非,而不利于鞭挞假丑恶、弘扬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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