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理解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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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bluesea 于 2005-2-26, 20:20:09:

回答: 这个问题跟班主讨论过, 科学方法的问题, 由提出方提供支持材料. 由 无知 于 2005-2-26, 20:04:20:

看来你还真是无知了,板主说“更安全”,并没有说过
是你所谓的“提出方”供证据。不然的话,我完全有理由说
你反对方的理论也是“反对意见”的提出者。

不会连这都搞不明白吧。我也很“诚”征的link哦。别
告诉我没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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