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何人可 于 2011-05-03, 10:49:45:
上策:承认抄袭。这只是当时的大环境使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放下包袱,轻装向前。
中策:不承认抄袭也不否认抄袭。将此事交给有关单位处理,是否抄袭听从有关单位的裁决。
下册:不承认抄袭。问心无愧,即使被陷于不义。
以上每一策都是双刃剑,伤到自己和/或家人在所难免。
再一次强烈谴责扳不倒对手转而殃及对手家人的做法,这种做法令人不齿。
加跟贴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