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我的无知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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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方鸿渐 于 2005-4-29, 15:31:59:

我的“无知的正确性”。

无知的正确性是版主FZZ封的。至于“卖弄”之类的讽刺,
并且建议“少来”,大概是比删除ID,封IP善良得非常多
的待遇了吧。值得庆幸啊,所以灌水一大篇:

这个头衔,(英文叫TITLE,你们不懂的)是我第二次直接
批评FZZ的“不正确”,这里加上双引号,大概我也不敢说
批评得一定对的意思。就是这么一说,这么多年网上灌水习惯
了,批评的时候一般尽可能语不惊人死不修,所以总是用
最“严厉”的语言,并且感到网上匿名发贴,如果动不动
就象小绵羊一样叫“distinguished Dr. Fang",象我前两天
看到的问邵的网址的一贴一样,实在会令人胃酸过多。

我来“卖弄”的第一次正确性是批评FZZ不应该在公开场合
使用“盲流”一词。他不是在讨论历史现象,他在说
“现在”的情况。

我家从58年到78年做过二十年的盲流,颠沛流离!我只是“享受”过最后的几年,因为实在年幼,能记忆起来的遭遇其实并
不多,很多是从父母亲口耳相传才知道的一些“花絮”。不仅
公检法人员,可以说我们是“盲流”,抓到“劳改场”去做
苦工,普通老百姓都可以名正言顺,在公共场所大声用鄙视的
口气说我们是“盲流子”。语气和“二流子”是一样的,不过
精确地把“二”换成“盲”,再把原带的三分戏谑改成鄙视
就是了。这就是我看到FZZ使用“盲流”一词感觉刺耳的原因。

如果说“盲流”的话,那么包括成果显著,功成名就,NB哄哄
的FZZ在内的所有自费留学人员应该都是吧。当然FZZ如果是毁
约的公派出国人员就肯定不是盲流了。那是叛逃。

我“又”来“卖弄”的“无知的”正确性是关于今天苏乞儿
在新到资料上的匿名发贴里的三个电话号码。我认为不应该
在匿名贴子里面公布。终于赢得了FZZ发给的头衔。方的驳斥
是“第一,法律文书是公开材料。第二,邵的网站上就公布
着这些号码”。我去FZZ放在专栏里的法律文书里面找了,
也到网上看了,并没有第三个电话号码。它的网上只有一个。
文书里可以找到第二个。

作为公开材料的法律文书,里面有电话号码,是不是说就
可以在公开网上集合公布呢?我不同意。你在美国县里你的
房子,地址的细节信息都是公开材料。那么我是不是可以把
你的家里房子多大,什么结构,具体怎么走,电话是多少,
专门提出来放到中国人的网上呢?或者说如果你出过一次
车祸,有警察报告,也是公开材料,我就更加可以了呢?

我同意邵是臭名昭著,为祸多端的大骗子。那么这就使
我们公布它的电话更加合理了吗?

另外一个问题是FZZ一直号称新到资料是他自己挑选收集的。
那么“苏乞儿”匿名发在新到的,是不是意味着FZZ的背书?

闲撤两句阶级分析吧:作为一个社会底层的家庭出来的小人物,
一直对FZZ非常景仰,到现在拿到了新的头衔,依然非常景仰。
所以从FZZ的大作中知道当我家当盲流的时候,方家是法院院
长或者公安局长(记不清了,有兴趣的请自己核实)。方对
我的“无知的正确性”的鄙视,和我对正确性的无知的坚持
是不是和家庭背景有关呢?

咳,大家婉而一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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